- 依據雲林縣政府114年12月17日府民戶二字第1142121316號函核定115年辦理北港鎮西勢里、華勝里及新街里行政區域調整作業實施計畫。
- 按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22條、31條規定略以:因行政區域調整、門牌整編或縣(市)改制,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未全面換發前仍屬有效。
- 北港鎮西勢里、華勝里及新街里等三里行政區域調整於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,依規定並考量相關作業事宜,不換發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,改採國民身分證以標籤紙黏貼在背面住址欄位空白處、戶口名簿蓋章戳,標註調整後新鄰,以利辨識。
- 里鄰調整案之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未換領,仍屬有效證件。